2019年江苏宿迁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6人简章
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宿城区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宿城区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
3.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和履职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1、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4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9:00-7月17日16:00。
报名地址:区委组织部(成子湖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416室)。
2、笔试和履职评价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对报考考生进行履职评价,对报名人员现任职务、任职年限、考核等次、表彰奖励等量化积分(评价要素及分值见附件3),并在宿城党建网等网站公示。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宿城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193(宿城区委组织部远程办)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192(宿城区委组织部干监科)
0527-82960171(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岗位表
附件2.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报名表
附件3.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评价评分办法
附件4.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评价评分表
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