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小学招聘17人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小学(筹)2018年公开招聘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小学(筹),一所具有全新理念的公办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太湖之滨。苏州吴中太湖新城作为苏州市“一核四城”城市发展战略新城,突出“绿色、智慧”两张城市名片,注重城市配套,为做优做强区域教育力量,引入华东师范大学专家团队,对华师苏实小招聘工作、课程体系及教研培训等方面全程指导。精致的校园、独特的课程、优质的师资、具有竞争力的薪资以及卓越的培养目标使她独一无二!如果你有梦有才,那么就是你!2018年9月欢迎你的加入!
一、管理团队招聘简章:
1、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为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户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所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在相关岗位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①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②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③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④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工作人员;⑤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⑥吴中区内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不列入招聘人选范围。
2、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3月26日17时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的扫描件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及应聘学科+联系方式。
4、招聘形式
(1)应聘采用面试的方式,由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1:3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学校将提前通知入围者面试时间及地点。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
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聘用
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实行合同聘用,薪资报酬具有竞争力。招聘简章由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0512-66566647(周老师),0512-66590738,监督电话(工作日):0512-66593235。
二、教师招聘简章:
1、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为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户籍。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35周岁以下。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语数英学科具有5年以上且有小学低年级教学经验;有小学大循环教学经验者优先。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①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②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③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④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工作人员;⑤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⑥吴中区内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不列入招聘人选范围。
2、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要求(见附件)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3日至3月26日17时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的扫描件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学科+联系方式。
4、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2)笔试:
①笔试试卷委托有关方面出具。②笔试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③笔试成绩将公布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om.cn)。
(3)面试:
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②面试的成绩将公布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om.cn)。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
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6)聘用
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7)本次招聘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资报酬具有竞争力。招聘方案由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0512-66566647(周老师),0512-66590738,监督电话(工作日):0512-665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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