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苏州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0人公告
2019年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苏州市就业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就促办〔2019〕4号)相关要求,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以下简称“基层岗位”)托底安排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通过提高基层岗位资源利用率,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苏州市区户籍,毕业五年内的(注:毕业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或灵活就业状态(市区户籍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
2.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体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身高170(含)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达4.6。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9年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为市容管理员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公告发布
我区于11月8日发布招聘信息公告,个人可通过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gusu.gov.cn)。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2.报名地点:姑苏区人力资源市场(旧学前21号)。
3.现场报名时,报名者填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以下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应聘材料和证件均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
2.报名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六、组织双向选择。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由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能测试及面试。设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等于或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由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组织现场双向选择,现场双向选择必须本人参加。按照双向选择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上述体能测试、面试或现场双向选择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参照公安辅警标准执行。
八、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九、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咨询电话:0512-65528112
附件:2019年度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情况汇总表.xlsx
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