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选聘公告
来源:嘉兴人才在线
2017-06-13 11:24:10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各1名(共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嘉兴市(含下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人员条件:197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人员条件: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经历,从事过会计等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并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 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 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南湖区余新镇政府大楼七楼706办公室(南湖区余新镇渔里路500号)。
2、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17日下午16:30止。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内“所在单位意见”需填写并盖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将采取笔试(视报名人数确定是否组织笔试,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0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确定面试人员(如不组织笔试则直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取得分最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将依次递补。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3-83166222 联系人:朱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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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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