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常山县公安局招聘编外人员15人公告(四)
来源:常山县人民政府
2024-12-20 16:05:15
2024年常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四)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5名。
序号 |
岗位属性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勤务辅警 |
基层执法辅助 |
15 |
男 |
18-35周岁 |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7日至2006年12月27日);
3.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非常山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地相对固定居住场所的相关材料;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本次招聘要求的学历,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6.身高要求:男性165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7.体重要求: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录用;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常山县公安局副楼1楼大厅(局融媒体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必须携带报名表(附件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户主与本人两页)、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核:由县公安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公安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
1.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三项(附件2)。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只测试1次。体能测试合格的,由报考单位通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公安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3.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笔试排名后一位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按《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附件3)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六、考察
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员1:1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编外用工人员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招聘资格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七、审批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确定录用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首聘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发80%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存在竞业限制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八、递补
本次编外人员招录设递补制度。进入面试环节后未被录用人员为递补人员(需达到面试及格分)。本次编外人员自被录用之日起一年内,如招录单位有职位空缺,可按最后得分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自招录人员正式确认录用时间起算。递补人员需按规定流程进行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人员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通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通知、拟聘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以报考单位提供的信息渠道为准,请随时关注。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70—5667785 何警官 王警官
常山县公安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