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3人公告
来源:兵团考试信息网
2024-12-20 09:43:29
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以下简称师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提供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连队卫生室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33个,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6月以后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兵团乡村医生工作;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具体岗位、学历专业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第八师石河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18:00。
2.报名方法:线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2寸免冠照片(不限底色,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所有报名人员材料以“姓名+所报岗位”命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报考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6日13:00。
师市卫健委和师市人社局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00—12:00。
考试地点:石河子市。
试题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比如: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满分为100分。由师市卫健委和师市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相关事项见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4年12月31日登录石河子政府网一政务公开一人社局工作板块查询。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公告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加盖专用章的身份证明参加笔试,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黑色签字笔答题,报考人员自备考试用具。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月4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六)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名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视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后续报名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师市卫健委通过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向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报名前所在单位征询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师市卫健委提出聘用意见,进入聘用环节。
(十)审批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他人泄露须保密的考试相关信息,不得徇私舞弊。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0〕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八师石河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此次招聘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报考人员和群众的信访举报。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在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相关资历、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考生对自己报考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考务咨询电话:0993-2069511 0993-2051336。
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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