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招聘126人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12-16 09:12:18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在眼科和视觉科学临床、科研和教育等方面处于国内引领地位,眼科专科声誉和科技创新能力位列国内第一方阵,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在“国考”中,医院连续3年位列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一,连续5年获评专科医院最高A等级。
 
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早开展视觉科学研究的机构之一,眼视光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大满贯”医疗单位(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药监局眼科疾病医疗器械和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等),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数视力表发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7个岗位126名工作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本批次招聘岗位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5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其余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原则上为2025年12月31日前。
 
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24年10月后毕业(以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12月27日上午11点期间,注册、登录招聘系统(https://talents.wzeye.cn),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投递,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仅注册、填写简历,不投递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同批次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应聘者务必确保在报名时按资格审查需要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特别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佐证材料),否则将会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者,可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系统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意见和结果(报名人员可同步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医大眼视光人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与紧缺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免于笔试,单列入围名额直接参加面试,并优先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是否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人数10人以下的按1:8的比例、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面试人员名单(不含直接进入面试的人数)。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操作考试、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专业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操作考试
 
护理岗位安排操作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现场表现、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操作考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仪容仪态、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能力、应变与协调、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情况。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递补。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到期仍不具备报到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网站(www.wzeye.cn,院务公开-人才招聘专栏);
 
2.温州医科大学网站(www.w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t.zj.gov.cn,招聘公告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监督电话:0577-86689737(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联系电话:0577-88075571(温州总院黄老师、陈老师),0571-86953637(杭州院区吴老师)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温州总院);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618号(杭州院区)
 
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或邮件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025年招聘计划表
 
2024年12月1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