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航海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B4岗位)公告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人事处
2024-12-09 13:38:02
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B4岗位)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并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海事本科院校。学校是广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突出航海特色,融入交通行业,是一所以工见长,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学校坚持“突出海洋特色的大交通”的学科布局,大力发展与现代交通产业需求相契合的特色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工科,当前正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筹建广州交通大学为“双引擎”,开启高质量发展的全新篇章。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的B4岗位工作人员为科研助理工作人员,按照学校B岗系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三)经广州市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时间首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年龄28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12月12日之后出生,不含当日。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间首日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五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尾日。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2日09:00至2024年12月18日22: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 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B4岗位)报名表(附件2);
2.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4. 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 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进行标注。
五、招聘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31801689
广州航海学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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