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艺术剧院招聘专业人员58人简章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12-03 10:37:58
内蒙古艺术剧院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艺术剧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文艺院团,为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剧院下设歌舞团、蒙古剧艺术团、民族曲艺团、二人台艺术团、杂技团、京剧团、民族乐团、合唱团、交响乐团、话剧团、现代艺术团等11个艺术团,以及创作研究中心、演出管理中心、宣传交流中心等9个处室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繁荣发展北疆文化艺术,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承担文艺创作、演出、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根据剧院艺术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58人,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18人,应聘“高校
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包括: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正在服务期内的项目人员,如符合高校毕业生定义的,也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岗位需求详见《内蒙古艺术剧院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行为,社会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
(5)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舞蹈女
演员、舞蹈男演员、呼麦男演员、二人台女演员、二人台男演员、司鼓演奏员、杂技女演员、杂技男演员、京剧女演员、京剧男演员、京剧月琴演奏员、京剧三弦演奏员、京剧武花脸演员、京剧武生演员、京剧老旦演员、毕秀固尔演奏员、舞台机械、化妆造型等部分特殊岗位,学历可适当放宽,具体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7)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4日(不含)之后出生;舞蹈女演员、话剧女演员、话剧男演员在25周岁以下,即1998年12月4日(不含)之后出生;舞蹈男演员、杂技女演员、杂技男演员、马头琴演奏员、打击乐演奏员、火不思演奏员、四胡演奏员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2月4日(不含)之后出生;歌剧美声男高音演员、呼麦男演员、牛角号演奏员、灯光设计、舞台机械、化妆造型等紧缺急需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4日(不含)之后出生。以上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由剧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00。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8日下午17:00,初审通过者进入复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核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要及时退回给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专业考试时所用的证件一致;报名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符合个人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系统的内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不连续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填写学习(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含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在工作经历一栏内填写档案存放单位信息。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型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国外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应或相似。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招聘重要事项通知。
10.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由剧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双人审核、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程序执行。成立资格复审工作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表》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准确把握审核标准,统一确定审核尺度,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剧院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资格审核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复审结果无异议。
4.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所须提供材料:
(1)中专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或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复印部门的公章)、学校证明(须加盖学校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印章)。
(2)大专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并提交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打印。前置学历为中专的,同时提供中专学历所需的复审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单位证明。
(5)应聘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如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而产生的后果自负。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ysjygw.cn/)进行公示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招聘专业考试
本次招聘专业考试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根据行业、专业特殊性和紧缺急需岗位实
际情况,本次招聘考试京剧女演员、京剧男演员、京剧月琴演奏员、京剧三弦演奏员、京剧武花脸演员、京剧武生演员、京剧老旦演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专业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二)专业分组。根据相同和相近的专业类别分组,共分为十七个组别进行专业考试。
第一组:舞蹈演员(男、女)专业岗位。
第二组:歌剧美声男高音演员、女高音演员、男高音演员、
男中音演员、通俗唱法女演员专业岗位。
第三组:呼麦男演员专业岗位
第四组:乐队指挥、合唱指挥专业岗位。
第五组:合唱美声男低音演员专业岗位。
第六组:二人台演员(男、女)、司鼓演奏员、二人台大提琴演奏员专业岗位。
第七组:杂技演员(男、女)专业岗位。
第八组:京剧女演员、京剧男演员、京剧月琴演奏员、京剧
三弦演奏员、京剧武花脸演员、京剧武生演员、京剧老旦演员专业岗位。
第九组:马头琴演奏员、打击乐演奏员、火不思演奏员、牛角号演奏员、毕秀固尔演奏员、四胡演奏员专业岗位。
第十组:小提琴演奏员、中提琴演奏员、大提琴演奏员、低音提琴演奏员、巴松(兼低音巴松)演奏员、双簧管(兼英国管)演奏员专业岗位。
第十一组:话剧演员(男、女)专业岗位。
第十二组:艺术研究专业岗位。
第十三组:灯光设计、舞台美术设计专业岗位。
第十四组:舞台多媒体操作、舞台机械专业岗位。
第十五组:化妆造型专业岗位。
第十六组:男主持人专业岗位。
第十七组:摄像剪辑、新媒体运营专业岗位。
(三)考试内容。根据招聘专业类别和岗位条件具体制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剧院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四)考官组成。考官组分为命题考官组和专业考试考官组,所有考官在剧院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下产生。
1.命题考官组:
(1)命题考官每组由2名命题专家组成,由内蒙古艺术剧院委托中标供应商从剧院专家库中现场抽取;
(2)命题考官根据考试专业和岗位进行命题,命题包括A、B?两套试题,由主考官现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考试。
2.专业考试考官组:
(1)专业考试考官每组一般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人数不低于二分之一,由内蒙古艺术剧院委托中标供应商从剧院专家库中现场抽取。
(2)考试当天现场推选或抽签确定主考官,现场抽签确定其他考官顺序号。
3.命题考官组与专业考试考官组人选不得重复。
(五)专业考试
1.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一致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准考证》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个环节进行。
(1)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范围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范围人员。
(2)专业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
(3)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专业考试设置笔试的,应聘人员须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考试设置笔试的,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25分。
5.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同一考官小组内进行专业考试并使用同一套考题。专业考试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取平均分数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现场宣布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舞蹈专业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50%。
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4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经审核备案后,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ysjygw.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剧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构成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剧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剧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剧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ysjygw.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剧院纪检室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剧院自主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6285406(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471-6968139(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471-3946371(内蒙古艺术剧院纪检室)
(二)咨询电话
0471-?3946838;0471-?3946306(内蒙古艺术剧院人事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内蒙古艺术剧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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