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白银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39人公告
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
2024-11-12 13:50:29
甘肃省白银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兴医”工程,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现就白银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5家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医疗卫生类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39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甘肃省白银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上岗;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引进: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白银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报考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和汉语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次引进岗位中设置有服务年限的,要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后必须保证最低服务年限。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确保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现场报名。此次现场宣介引才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采取“带岗宣介、现场引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于11月15日下午14点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引才宣介现场进行报名,参加现场引才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线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9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可根据《岗位需求表》中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向以下报名邮箱投递相应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进行线上报名,超过报名时间段内线上投递报名材料无效。
报名邮箱:
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email protected]
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email protected]
白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mail protected]
白银市中心医院:[email protected]
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email protected]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位证、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校就读证明、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
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所有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白银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或网上提交。
(二)资格审核
1.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工作日期间,对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限内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初审和宣介活动同步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对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及时反馈理由;对所需资料提供不全的,反馈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线下面试考核。证件不全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10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7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3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11月下旬在白银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进行现场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需在学校就业网站申请后签订《三方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五)体检
1.体检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后续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和政审
考察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查复核,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和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和政审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审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单位网站(https://www.baiyin.gov.cn/byswsjkwyh/)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不通过或公示期间放弃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2.本次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白银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白银市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及用人单位相关政策待遇。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人才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各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受理电话:0943-8232302)。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