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6人公告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7-30 16:40:10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充实教学科研人员队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教师6名,其中,党建党史类教师3名,税收、会计类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9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
 
  8.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统一组织。
 
  2.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9:00-11:30,考试地点在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校)(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公益路200号)。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及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s://jshrss.jiangsu.gov.cn/)同时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资格复审。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最终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组织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两部分,参加面试人员需同时参加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分两天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教学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均为50分。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8月5日9:00-8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5日9:00-8月10日16:00;
 
  3、陈述和申辩:8月5日-8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5日9:00-8月1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14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12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三)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辖事业单位的资格。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咨询及工作监督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0510-85535058;
 
  主管部门咨询:025-86634478。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5-83633598 。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4年7月3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