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35人公告
来源:海港区人民政府
2024-07-22 16:44:16
秦皇岛市海港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港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经海港区委、海港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采取统一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定向教师105人,定向七中集团英才学校教师3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信息见《海港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名人数和各岗位招聘指标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岗位招聘指标进行核减,核减的指标调整到同学科另一岗位。七中集团英才学校定向招聘的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不受3:1比例限制。
三、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范围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25日后出生),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考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5日后出生)。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资格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报名时提供有效期内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类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现役军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qhdhg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登录秦皇岛市海港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准考证,并查询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46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3日—8月4日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4.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2)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请考生上传以下照片:本人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无美颜),本人身份证(要求上传正面、背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海港区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要求承诺人签名及日期处手写)。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4年7月31日12:00信息修改端口关闭。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按网上提示步骤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完成报名,不予退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如报名时遇到网络不畅,请尽量错峰登录,务必注意尽量避开在最后一天报名提交,以免因网络不畅等不可控原因导致无法报名或修改信息。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易返贫致贫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或扫描成PDF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024年8月2日24时前打包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减免考务费+姓名)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职业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一张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8月5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笔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如未携带以上证件或未携带其中一个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3.笔试完毕后,封存试卷,统一评阅。
(四)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确定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数与各岗位招聘指标2:1的比例,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七中集团英才学校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人员与招聘指标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海港区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
3.《海港区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只需原件);
4.毕业证书;
5.以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报名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其他在职人员身份报名的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确认审核合格后,考生可进入面试。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或审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公告 面试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内容包括说课和上机操作,各占50分;其他学科教师的面试内容为说课和答辩,说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
3.面试程序。①抽签分组:参加面试人员于当日6:30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点名,6:50考点封闭抽取说课顺序,未到场应聘人员视为弃权,不得进入考点。②备课:7:30开始按照说课顺序依次抽取说课题目,现场备课30分钟。③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有板书。信息技术学科说课后统一进行上机操作,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他学科说课后抽取答辩题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现场答辩。
4.面试分组规则。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
5.面试要求。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6.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向本人公布。
(七)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岗位名额数,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考核(答辩),加试(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考察、体检
1.考察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察,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及失信被执行等情况,发现有犯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执行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2.考察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不予录用。
(九)人员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取出现空岗,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港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位安排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安排,由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于入职前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为人事代理教师,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在编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参照在编在职教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二)聘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八、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海港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海港区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四)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辅导培训班。
(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0335-3554803
监督电话: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355130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
海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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