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妇幼保健院医学检验专业和财务专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郧西县妇幼保健院
2024-07-22 11:04:56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医学检验专业和财务专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院2024年招聘公告,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财务岗:财务会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检验技师岗:医学技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经历或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妇幼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限制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和辞职(解聘)不满1年的人员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人员或从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辞职(解聘)不满1年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 2024年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14楼人教科,报名咨询电话:0719-6310503。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用A4纸打印)。
网上报名:无法现场报名人员以“应聘岗位名称 +姓名+专业+毕业院校(例如财务专业+王**+财务会计+武汉大学)”命名,并填写报名表将所需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出具)、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压缩后上传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四)资格审查:由县妇保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3.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或超过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条件的岗位取消。检验技师岗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前两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计划数1:3确定操作对象。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7月29日下午14:30-16:30,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15楼1号会议室。
(二)面试
1.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10:00。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15楼1号会议室(大会议室)。
4.人员:财务岗和检验技师岗参与面试考试的人员为笔试成绩的前三名,如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检验技师岗操作
1.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10:10-11:30,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内容:实践技能操作,重点考察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操作满分为100分。
3.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
4.人员:参与操作考试的人员为检验技师岗笔试+面试成绩的前三名。
(四)成绩
报名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财务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录用。检验技师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操作成绩占3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录用。以上两个岗位录用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及注意事项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由县妇幼保健院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妇幼保健院人教科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且核查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落聘人选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健局指导下开展,接受县卫健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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