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长白县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来源:长白县人民政府
2024-06-19 16:16:44
2024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 2024年应届大专、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4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2.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各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可通过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bai.gov.cn)查看。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所需相应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的PDF,打包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2)邮箱及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439-8223474
县卫生健康局:[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439-8222096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5日17: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考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发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3.报名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要求
(1)2024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已经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试未进行认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以上材料同样扫描为PDF,发送至指定邮箱。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岗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选派专人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进行回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7.发放《准考证》
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8.其他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三)笔试
1.本次考试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20的,需要进行初试筛选(笔试)。初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详见《2024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于7月5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PDF格式)、《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3)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验,逾期未提交的或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认定部门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征兵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6.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1.需要笔试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5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免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拟面试资格。
3.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5.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考生的笔试成绩、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3.2024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五、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长白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4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长白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专用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439-8258185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有关要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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