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编外用工招聘6人公告

来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4-04-25 16:09:04

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责任心、组织纪律性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及出差等安排;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1

普通辅助

1

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5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统计分析能力。

2

执法辅助

4

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5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1.需从事外勤辅助执法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记录。

3

驾驶员

1

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5日后出生)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 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5年及以上驾龄(驾龄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

2.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故障能力,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记录。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引才云网站:https://zsrlzy.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https://port.zhoushan.gov.cn/
 
其中,引才云网站作为发布招聘公告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5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580-2067553。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驾驶证及近三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执法辅助和驾驶员岗位需要);
 
(5)专业技术证书(如有);
 
(6)退役军人请提供有效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核减招聘名额。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合格人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成绩统一在现场公布(若应聘者已离开的,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入围体检的人员将统一安排到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入围考察环节。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引才云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一)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凡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7553,监督电话:0580-2067187。
 
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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