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开放大学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南通开放大学
2024-04-23 17:12:19
2024年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已于4月22日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南通开放大学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相关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9:00-17:00。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169号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1312会议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3-83559926、13813728919。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
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3,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贴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南通开放大学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对本科阶段专业有要求的,应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中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专职辅导员(01岗)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有聘书的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各种原因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需填写《关于放弃2024年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资格的声明》(附件7),并于5月6日前报送南通开放大学。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开放大学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相关事宜在南通开放大学官网(www.ntou.edu.cn)公布。面试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面试人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南通开放大学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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