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西安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77人公告
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岗位39个,招聘人数7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体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8日之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的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及西安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xawl.edu.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收取费用。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证明材料、学术代表作全文等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本人姓名。
(四)资格审查
西安文理学院人事部门对应聘者求职简历进行应聘基础条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转拟聘学院进行学术审查,通过学术审查的应聘者进入考核流程。
(五)考核
1.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由拟聘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形式主要通过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择优推荐到学校审议。
2.学校审议。西安文理学院对通过学院考核的应聘者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议,确定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西安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政审意见内容包括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修养,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行为、行政处分等问题。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文理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西安文理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西安文理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特别提示
1.对扰乱招聘程序或者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2.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西安文理学院纪委,029-88240295。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应聘咨询: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李老师,029-88250319;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王老师,029-8678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