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招聘75人公告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通州湾示范区主管部门核准,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7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具备《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 通州湾示范区卫生系统备案制人员;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 2023年5月30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缴费
1.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考生登录地址:http://oa.nt2191.com:8115)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并同步将完整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正式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10:00至2023年4月10日16: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3.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在线缴纳笔试费100元,超过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7:00)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注意事项
1. 报名成功以完成在线缴费为准,只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2.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
3.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 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材料参考:
(1)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临床类);
(7)发表的论文等学术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获得的国家、省、市奖励证明材料;
(9)其他相关进修及培训合格证明扫描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适岗评价
通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奖励情况、论文情况等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适岗评价打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适岗评价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二)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并缴纳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1. 笔试方式和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
(4)报名材料目录中其他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
(5)研究生阶段一直在国外的留学归国人员未参加国内职称评定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要求限制。
所有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2. 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3.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告。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按适岗评价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适岗评价、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审批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为5年,期间须参加规范化培训的,由单位统一派送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培养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 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2. 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
3. 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4.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916693、81680336(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17:30。
附件: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