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绥化市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5人公告

来源:明水县人民政府 2023-02-08 13:24:36

2023年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明水县政府批准同意,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4、年龄要求在35(含)周岁以下(1988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含执业资格)的,放宽到40(含)周岁以下(1983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报名,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1978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学历。护士岗位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方可报名。

6、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报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6)2023年及以后毕业生;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告发布

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地点设在明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南五路),联系电话6216780。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3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此次报名收取45元考务费,报名时一并收取。

报名时需上交审核的证件材料有: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及5张近期白底二寸照片。符合政策加分的需按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明细》(附件3)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报名者各种证件和材料的电子版,要在现场报名前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应聘者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的,经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如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后,合格人数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已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3、笔试政策性加分。对符合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

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计算政策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自行下载各类加分认定表,到加分政策主管部门认定加分,提供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服务期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7日。

明水县卫健局加分认定办公室:

联系人:曲 爽 联系电话:6218429

明水县就业服务中心加分认定办公室:

联系人:寇明亮 联系电话:6222439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公告和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和准考证标注时间为准。

本次考试的命题和评卷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笔试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公告、考试总成绩和聘用公示等考试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shui.gov.cn)。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明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明细》.xls

附件4《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附件5《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认定表》.xlsx

明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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