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招聘城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189人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2022-12-19 16:49:25

绥化市北林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公告

 

根据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规划,为提升全区医疗服务能力,做好分类收治准备,确保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开展医疗服务,经北林区委、区政府同意,绥化市北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绥化市北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189人。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绥化市北林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士岗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5、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2)、《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附件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须相一致;以下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5)在读的2023届毕业生;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査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进入报名网址后,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3、报名网址:https://beilin2022cxyl.ibaoming.net/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75

4、政策咨询电话:0455-8310267 1764551461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5、报名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

(2)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电子照片。

(4)户口簿(首页+个人页)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扫描件,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护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级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申请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的扫描件以及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②“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扫描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服务期满考核表的扫描件;

④“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的扫描件;

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及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扫描件;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明确服役起止时间、岗位)、退伍证扫描件;

⑦“公益性岗位”:合同复印件(盖章)、县级就业部门出具的工作地点和上岗时间证明、工作连续满两年度的考核合格及以上考核表就业部门盖章的扫描件;

⑧“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护人员”主管部门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的证明材料。

申请加分的考生,不上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符合政策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结束后,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招聘。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医生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护士岗位考专业护理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绥化市北林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签字须本人手写签字;

(3)、《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5);

(4)、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需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资格确认的考生,均视为资格确认不合格,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工作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或履职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成绩统一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由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进行体检,考察等事宜随后办理。

体检由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关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的人员在北林区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报考乡镇岗位的被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分配。

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1:《绥化市北林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x

附件3:《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docx

附件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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