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5人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农村三资平台工作人员1名;
2.文秘工作人员1名;
3.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勤勉尽责,扎实肯干;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性格开朗,热爱生活。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学生;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6.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农村三资平台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专业不限,2022年12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财务会计相关专业优先。
2.文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专业不限,2022年12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3.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专业不限,2022年12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者、东海岛户籍人员优先。
三、工资待遇
农村三资平台工作人员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保);
文秘工作人员岗位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保);
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为4万元/年(含个人和单位部分社保)。
四、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东山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工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压缩制成以“本人真实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3.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海田路8号东山街道办事处302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东山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工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东山街道办将根据报名信息择优进行面试,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通知(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及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对拟定招聘人选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需在公布拟聘用名单5天内提交本人1个月内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的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
由街道党工委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在确定聘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由街道办与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考核管理
聘任期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聘任期内出现违法或重大违纪行为的一律立即解聘,聘用工作合同自行终止。聘期内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聘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提出。聘用人员以任何形式离职,街道办事处均不给予安置和补偿。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759-2965180。
2.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4.应聘人员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应聘。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