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海口市林业局招聘公告

来源:海口市林业局 2022-12-02 14:02:35

海口市林业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海口市林业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口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海口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改革发展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具体招聘对象、岗位、报考条件及名额详见附表《海口市林业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公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聘用、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yj.haikou.gov.cn/)上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6日。后续相关公告同时在上述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互联网邮件报名模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见下文)扫描成电子版本,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具体格式见下文)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报名材料:报名邮件的主题规范填写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应聘海口市林业局XXX岗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扫描件;

(3)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4)电子版《海口市林业局事业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须附报名者电子相片)。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

(6)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报名应同时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3.报名时间:邮件报名期限:自2022年12月5日9时至12月18日17时止。

4.报名要求:一是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邮件主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或填报错误、不实的,伪报瞒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二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三是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将在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72小时内做出结论,审核期间缺少材料的,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补交。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比例分别为60%、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笔试方式、内容: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知识。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组织笔试;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

参加人员范围: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机会,将从同一岗位应聘者中从笔试成绩高到低递补,递补截止至发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公示后的第二天17:30,之后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不含)的不予聘用。半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报考人员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我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聘用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我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海口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我局招聘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我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2年劳动合同。由第三方机构派遣至海口市林业局统筹安排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每月扣除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部分,实发基本资:2923.79元(含上下班交通补助每月300元),每年4月至10月份增加高温补贴300元。另加午餐补助全年3000元;体检费标准参照在编人员执行。年终奖励的发放按《海口市林业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防疫工作具体组织另行制定方案,以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为准。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8500100

监督电话:0898-6862653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500100

附件1:海口市林业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外人员岗位表

附件2:海口市林业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表  

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附件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口市林业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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