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党校选调教师5人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31 17:11:51

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复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岗位为党校教师,计划选调5名。具体内容详见《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鄂尔多斯市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央、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鄂尔多斯市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左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9.具有符合党校教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网络报名开始之日(不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公开选调工作分为发布选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6日14:30至1月12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考者直接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要通过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任职位或岗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或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可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后下载《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报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5.报考者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递交资料时间截至1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至1月14日17:00。用人单位按照选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如下:

1.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二维码学历验证报告,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相关内容(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

3.报考人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关于报考人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初审材料的扫描件须在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及附件名称均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现工作单位+材料名称,格式为:JPG,不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选调、招录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委党校公开选调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专业命题试讲的方式进行,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岗位专业水平,试讲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授。经市委党校公开选调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岗位第一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请留意报名系统及网站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公开选调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选调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需要进行复检的,选调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者进行复检。

体检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报考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选调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上报市委组织部。拟选调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公开选调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调报告和拟选调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办理选调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3.选调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资待遇,绩效工资参照执行鄂尔多斯市高等院校绩效工资标准。

4.在本次选调结果通知下发前,出现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5.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6.用人单位须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按照事业单位相关制度规定办理岗位聘用等事项。

五、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选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选调单位不负责解决。

(五)本实施方案由鄂尔多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12380、0477-8588611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0477-858692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0477-8586210

用人单位电话:

市委党校:0477-8392767

附件1: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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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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