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引进30人公告

来源:智汇兴凯湖 2021-12-24 17:21:18

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公告补充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鸡西市组织开展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际需求,进一步补充人才引进的单位及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的市属事业单位2家(市纪委监委所属电化教育中心、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岗位5个,计划引进3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市纪委监委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及非应届均可)。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心理素质。

5.应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鸡西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

2.“双一流”建设高校外的预科生、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

3.海外留学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7.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与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清风鸡西”公众微信平台发布《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公告补充通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公告发布后,请报名人员访问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智汇兴凯湖”、“清风鸡西”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报《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市纪委监委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仔细阅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

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以下材料〔①《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市纪委监委报名登记表》;②《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④毕业证;⑤学位证;⑥近期免冠照片;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籍学生证明材料(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⑧“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录取批次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形成压缩包,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清风鸡西”公众微信平台发布的公告,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人才引进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根据报名岗位由鸡西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按照要求上传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等相关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应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人员本人保管,后续通知收取时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报名人员,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笔试、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上旬举行(根据疫情形势可顺延),由鸡西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准考证发放及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清风鸡西”公众微信平台上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面谈人选与引进岗位人员数量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如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谈。面谈人选与引进岗位人员数量达不到2:1比例的,经市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不设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谈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清风鸡西”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谈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人才引进下一个环节。

笔试、面谈成绩累加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察人选与各岗位选拔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某类岗位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五)签约

与拟考察人选签订《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就业协议书》(附件5)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拟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签约前提出。

(六)考察

由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体检、公示和聘用。

(七)体检

对考察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序顺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清风鸡西”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其中: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市纪委监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纪委监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委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市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鸡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智汇兴凯湖”、“清风鸡西”公众号,及时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展情况。联系单位:鸡西市人才工作中心人才引进交流科,咨询电话:0467-2188767;鸡西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67-2878029。

鸡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市纪委监委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市纪委监委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5: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就业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