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已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年龄20岁—35岁之间(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待遇标准
按照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水平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已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创业电子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21年11月8日—11月15日在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名(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虎头街24附3号),现场填写《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者,由贡井区自然资源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年1签,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3301014(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13778532725(区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
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