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延安市富县特岗教师招聘40名公告

来源:富县人民政府 2021-06-07 10:11:05

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 71号)和延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21〕29号)精神,按照富县2021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拟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农村小学任教,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学段、学科及人数

小学40名。其中语文16名,数学13名,英语3名,体育3名,美术3名,音乐2名。

(二)招聘对象

小学语文、英语的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小学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的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我县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或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户籍条件。延安市户籍,以2021年5月1日(含5月1日)前户籍登记为准。

6.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7.调配条件。必须服从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二、服务期限和范围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我县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三、招聘程序

1.公布需求。5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2021年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标准;5月25日在省教育厅官网、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我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应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个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网上具体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1日18:00。

富县特岗教师招聘有关事宜均在“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xi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初审。应聘者网上报名完成后,由县“特岗办”于6月15日10:00至6月24日18:00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其中:6月24日10: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在资格复审时上交。

4.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全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5日10: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1日(星期日)。

5.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县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

(1)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2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每科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每科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每科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委托高等院校或专业机构等组织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满分100分。面试名单及安排在“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每位应聘者的笔试、面试按照6:4进行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招聘计划完成,依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将应聘教师分学校分科目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该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对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全县同一科目拟聘人员以外的应聘者中分科目排名,征询考生意见后按成绩依次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配至空缺岗位。

6.补录及签订合同。2021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3日前赴我县报到。未履行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见考试诚信书),空缺人员补录事宜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录办法为:全县同一科目拟聘人员以外的应聘者分科目排名,征询考生意见后按成绩依次补录,若同科目无人员补录,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于9月10日前完成。

9月25日前,我县根据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并上报市特岗办。

依据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在招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县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集中培训。10月15日前,对已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对新聘特岗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和教学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8.上岗任教。按照规定时间赴相关学校任教。

四、服务期的待遇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71号)精神,“特岗计划”所需资金(工资)以中央财政为主,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特岗教师三年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标准,享受与我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其相关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出中央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之前,县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工资的发放,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服务期内,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同时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五、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科体局(特岗办)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教科体局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入岗。按有关规定特岗教师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3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或教育系统。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联系人: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李林,联系电话:0911—3212277)

富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附件:富县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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