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沭阳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岗位、计划选调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沭阳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师、医生)。
三、选调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办公室会县人社局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⒈ 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县行政中心大楼1214室)
咨询电话:0527-83939029
报名、资格审核等均通过现场进行。报名选调人员现场上交从“花乡沭阳”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中共沭阳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并准备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⒉ 报名、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选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名参加选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3)完成报名后,选调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选调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笔试、面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低于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
(三)政审考察
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政审考察。在政审考察期间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公示及选调办法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www.shuyan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公示结束后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三个月,能够适应岗位要求且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委办公室提请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适时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3939030 83939897
七、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j件:
中共沭阳县委办公室
沭 阳 县 人 社 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