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18人公告

来源: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7 13:41:34
  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8名(限女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为民服务情怀。


  年龄条件:32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文化程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户籍条件:彬州市户口。


  家庭条件:无需利用上班时间照顾家庭。


  二、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4、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宜从事窗口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人员从事审批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和咨询引导工作,采取定期轮岗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好学上进,吃苦耐劳,勤奋自律,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较强思维逻辑能力和一定写作能力;


  2、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与应变协调能力;


  3、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反应敏捷;


  4、身高在160cm以上;


  5、具有窗口、行政审批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能讲好普通话。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目测、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月11月12日(星期四)在彬州市政府网站、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网上信息渠道”)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目测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粘贴二寸彩照),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表和相关应聘材料(材料清单附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二寸免冠彩照4张;应聘具体要求中的其他证件。


  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2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


  彬州市市民中心四楼审批局政策法规科。


  4、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李 华


  咨询电话:029-34922093 18628455990


  (三)资格审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1月18日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审查情况和进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11月20日(星期五)到市民中心四楼审批局政策法规科领取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5%。笔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职位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5%。面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5%)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


  3、考察


  考察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考察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5%+考察成绩×1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


  (五)体检


  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研究确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临时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五、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薪酬: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试用期间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每月2800元,绩效工资人均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签订聘用协议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签订聘用协议后,用工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如需继续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由行政审批服务局重新聘用。本次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如愿继续参与招聘,经考核合格并具备继续从事相关工作条件的,优先考虑。


  附件: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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