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扶余市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370人公告
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综合治理,结合“平安扶余”建设,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扶余市的委培生,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按照公安系统工作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岗位370个,共370人(男性,具有扶余市常住户口的1999-2001届委培生,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于1999年--2001年毕业的扶余籍委培生。
(二)岗位条件及聘用原则
1.热爱公安事业,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2.招聘人员在各村所在地工作,由辖区派出所进行日常管理,承担基层基础工作、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交通协管、劝导等公安工作。
3.报考人员被聘用后,要服从岗位分配,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4.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居住在工作所在村,不得从事兼职工作。
5.报考及聘用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确定招聘名额,报考人员直接报名到村级岗位,按分数高低确定人员,未招聘到警务辅助人员的村级岗位,满足在工作村居住的条件下,采取自愿原则,可在本乡镇内调剂。
6.公安机关对驻村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职尽责的,予以解除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警务辅助工作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11月8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16:30分。
2.报名地点: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报到证(由档案存放地提供),《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1),本人亲笔签名的息访协议(附件2),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证件照片3张和电子版照片。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人收取85元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告。
发放地点: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设及格分数线60分,试卷采取客观化形式命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成绩最终按招聘计划,成绩及格的,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政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入闱。考试工作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告。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标准附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进入政审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户口簿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档案,本人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以上要件不全者不予政审,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人社部门将征求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对存在不允许报考情形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八、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其制定,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统一调配、统一上岗。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每期续签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相关待遇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安系统驻村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扶余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现阶段按每月1480元(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标准执行,并按月发放,随政策动态调整。
十一、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38-5869114
联 系 人:李 影 王 颖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此公告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16:30分。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