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公告
2020年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有效解决全旗医疗卫生岗位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健康乌审建设,2020年拟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向社会专项招聘23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保障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聘方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努力实现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认真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计划
招聘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和医疗保障服务人员23名(其中旗直卫生健康单位11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3名,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9名),卫生健康单位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分别报名,按面试成绩顺序选择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卫生院。
四、招聘条件
(一) 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服务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包括2020年应届毕业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曾受过各种刑事犯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参加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个人诚信档案有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
1.报名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学历最低可以降低到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得突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和资格的要求。所有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2.对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3年以内,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日)经考核合格的医疗卫生专业项目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专业需求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际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招聘岗位报名人员空缺时,招聘条件不变,招聘岗位调整。本次招聘不安排笔试程序。
(一)招聘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10月27日14:30至2020年11月2日17:30。
2.网上报名:2020年11月3日8:30至2020年11月6日17:30。
3.网上初审:2020年11月7日8:30至2020年11月9日17:30。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6.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网络报名
1.考生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点击“2020年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浮标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2020年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考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面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面试、录用资格。报名与参加面试、考察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招聘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1820,0477-7582681。
4.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时使用,无《2020年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面试。
5.报名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招聘条件不变,调整招聘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需达到专项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面试合格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等情况致使考察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2.体检。体检医院为乌审旗人民医院,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通过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人员通知本人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六、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纳入全旗医疗卫生职称评聘范围(不包括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本次招录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2.本次聘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试用期满后,1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专项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单位、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专项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上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聘用岗位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加面试、考察等环节的人员须知如下事项:
1.参加面试、考察等环节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行程卡“绿色”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面试、考察等环节。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2020〕37号)的要求,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面试、考察时需提供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原件及血清抗体检测正常的报告单原件,否则不得进行面试、考察等;出入由中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持有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进行面试、考察等,否则不得进行面试、考察等。
3.所有人员参加面试、考察等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请参加面试、考察的人员在面试、考察等环节前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届时将在入场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上述第2条中规定的人员,在入场时须出示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证明,方可入场。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将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5.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参加面试、考察相关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本简章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477-7581820(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7582681(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二)监督举报电话:
0477-2248315(旗纪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0477-7589915(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附件1.乌审旗专项招聘卫生健康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表
附件3.2020年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安全、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0年乌审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和监考人员体温检测表及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