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乾安县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150人公告
乾安县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综合治理,结合“平安乾安”建设,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乾安籍委培生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按照公安系统工作需求,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50人,其中:男120人,女3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于1999年--2001年毕业且当年户籍为乾安县的委培生。
(二)岗位条件及聘用原则
1.热爱公安事业,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2.此次招聘考试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按工作需要和职责特点统一调配。
3.报考人员被聘用后,要主动服从岗位分配,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警务辅助工作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10月18日,共2天,每天上午8:00-17:00。
2.报名地点: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楼西侧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报到证(由档案存放地提供),《乾安县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1),本人亲笔签名的息访协议(附件2),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证件照片3张(电子版)。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人收取85元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在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告。
发放地点: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楼西侧四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即笔试成绩为考生最后成绩,最终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录取男120人、女30人进入体检、政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入闱。考试工作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试卷采取客观化形式命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自备考试套装等相关用品。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告。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而定。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
七、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进入政审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户口簿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档案,以上要件不全者不予政审,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人社部门将征求县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对存在不允许报考情形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八、递补原则
经体检、政审后,拟聘用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时,按照男女缺额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九、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其制定,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统一调配、统一上岗。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每期续签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相关待遇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每月2480元标准执行,并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38-8238282
联系人:王坤林 范雪柳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