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宿迁洋河新区乡村医生招聘15人简章
洋河新区2020年乡村医生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巩固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成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管委会对《关于开展2020年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作的请示》批示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5名乡村医生,其中临床和公共卫生类等7人,护理类8人(具体见附件1《洋河新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愿意扎根基层。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无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 满足上述条件的,至少具备下列其中一项专业技术条件:
(1)取得全日制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经教育部门认可并能参加相应执业资格考试),所学专业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康复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
(2)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学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3)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社会事业局会同组宣部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chinayanghe.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洋河新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2.报名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及复印件至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卫健科(101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 -6: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资格初审方式
资格初审由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社会事业局(0527-82668306)联系。
4.报名费用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社会事业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洋河新区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6:00;领取地点: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01室。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9:00—11:00。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区组宣部会同社会事业局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市洋河新区网站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洋河新区网上公告)。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市(含宿迁市所辖县、区)“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优先。
体检人选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社会事业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各卫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取得聘用资格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无卫生资格执业证书的,需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否则不予续聘。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享受与我区在岗乡村医生相同待遇。
(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洋河新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2668306、0527-82668113。
监督电话:0527-82668069。
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