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事业单位选调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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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20年计划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0名工作人员到全额事业单位。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后”“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汤原县政府网站、今日汤原和汤原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未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合格人员;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选调范围
1、全县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
2、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
3、选调单位:详见附件1《汤原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4、选调后原身份不变。
六、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请携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色背景证件照3张。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地点: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室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填写并下载《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原单位、原单位主管部门盖章→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到报名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复印件或原件→缴纳报名费用→报名成功。
(四)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考试报名时暂不选择所报单位,待综合成绩排名结果公示、体检合格之后,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选择所报单位,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单位。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名时缴纳报名费45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试卷总分100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及应急应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以考生放弃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八、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则以综合写作分数高低为准,分数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当日向县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选调单位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出拟调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汤原政府网和今日汤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调配手续。
十、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报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汤原县人社局:0454-7387003
(二)、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组:0454-7387002
十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汤原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