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招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试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6月16日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招聘报名登记表》,填报个人信息包括电子版照片,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邮箱:[email protected];2.现场报名地址佳木斯市光复东路881号715室,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要求填写《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选择试用
根据报名者审查条件及所报岗位情况,对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安排先行到岗试用。
(三)笔试
到岗试用3个月后,用人单位和主管领导未提出异议者,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经验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的人选放弃的可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面试和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聘用
试用期满6个月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共佳木斯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
四、相关事项说明
1、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为佳木斯市政府派出机构。本次招聘的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属普通员工,不占行政、事业编制,与管委会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结合市场水平及管委会实际制定,按照《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公众号:(微信搜索,佳木斯高新区)进行公布。
4、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454-8366908
佳木斯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