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邮电大学招聘公告

来源:西安邮电大学 2020-01-19 13:47:33
  西安邮电大学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优秀博士招聘公告

  西安邮电大学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院校,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一、招聘学科领域

  通信、电子、计算机、自动化、经济、管理、数学、物理、外语、人文、艺术等学科领域。

  二、招聘计划
 
单位 高层次人数 博士招聘人数 学科专业及方向 备注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2 6 大数据、物联网、宽带通信系统、人工智能、图像处理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38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子工程学院 2 6(电子3人,光学3人) 光学工程、嵌入式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集成电路设计、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273
邮箱:[email protected]
计算机学院 1 3 计算机系统结构(嵌入式、FPGA方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大数据处理与应用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055
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动化学院 1 3 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系统)、电气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34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 3 计算机科学、网络工程、信息安全、通信工程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83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3 信息科学类、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27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现代邮政学院 1 2 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相关专业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8328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理学院 1 3 数学、物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33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1 公共管理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36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040
邮箱:[email protected] 
数字艺术学院   1 本科专业为: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艺术设计;
硕士、博士专业为: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新闻与传播、艺术设计。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137
邮箱:[email protected]
 
 
 
  注: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为引进的最低数量,优秀人才可不受计划限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高层次人才。应品德优良,学风严谨,身体健康。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具有较高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引领本学科的教学、科研科学发展的能力。

  2.优秀博士。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工作,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第一学历一般应毕业于高水平建设大学及以上层次高校,本科、硕士、博士阶段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3.除数学、会计、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紧缺专业或新办专业外,其他引进博士原则上都应为A类博士;各学院博士引进应按计划招聘,超出计划须提前与人事处协商。

  四、高层次人才层次分类

  (一)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知名科学家、国外相当于两院院士水平的人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二)第二层次

  年龄原则在55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2.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4.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5. 国家“973项目”、“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6. 成果突出,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者;

  7. 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第三层次

  年龄原则在45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5.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6.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7.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8.成果突出,在本领域国内、外顶级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获得其他突出创新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

  9.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第四层次

  年龄原则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陕西省“三秦学者”、“特支计划”或“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相应层次人才;

  3.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5.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人);

  6.成果突出,在本领域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主持多项国家级项目或获得其他较为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骨干);

  7.符合相当于以上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第五层次

  年龄原则在32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到35岁,成果突出,一般应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知名导师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考察认定具有较大培养潜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期刊或TOP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2篇;或SCI二区4篇;或ESI高被引前1%论文2篇(材料学科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要求)。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包括顶级期刊1篇或SSCI、SCI二区、权威期刊2篇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A类期刊5篇。

  五、博士遴选类别及条件

  (一)A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国外期刊可以是通讯作者,国内期刊可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发表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1篇;或SCI二区2篇;或SCI三区以上3篇;或ESI高被引前1%论文1篇。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人文社科类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SCI、A&HCI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篇且其中1篇发表在SSCI、A&HCI期刊或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在SCI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三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注: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相当于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1篇。)

  (二)B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为二区;或SCI三区2篇;或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A&HCI期刊、西安邮电大学认定的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经济学学科排名前50%的高校毕业生为3篇);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A、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须为A类);或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须为三区)。

  (三)C类博士:

  达不到A类或B类博士招聘条件,但又属教学科研单位急需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已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试讲效果良好,为满足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合约制招聘。

  (四)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参照以上条件实行“一事一议”。

  六、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

  (1)提供200平方米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10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1500~3000万元;

  (3)提供年薪20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团队,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2.第二层次:

  (1)提供160平米以上校内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10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150~200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00~15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100~15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团队,提供工作用车;

  (5)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3.第三层次:

  (1)提供160平米以上校内有偿住房一套,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80~150万元;

  (2)理工类提供500~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100~3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60~10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4.第四层次:

  (1)提供160平米以上校内有偿住房一套,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50~80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0~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及实验条件配套费;

  (3)提供年薪30~60万元;

  (4)配备工作室(或实验室);

  (5)解决配偶工作。

  5.第五层次:

  (1)提供有偿住房一套(经济困难者最长可按3年分期付款),安家费10~30万元;如果本人放弃住房,学校提供购房补贴55~75万元;

  (2)理工类提供3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1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直聘为副教授或教授职称,享受聘用岗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以适当方式解决配偶工作。

  6.对于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来校工作不少于三个月),按照同层次人才的岗位待遇标准,以实际工作任务目标支付工作津贴,同时提供以下待遇:在校期间,提供住宿,保证工作用车;报销来校往返差旅费;以西安邮电大学名义发表的论文、申请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按西安邮电大学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优秀博士

  1.A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4000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10万元;或连续10年发放购房补贴5.5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55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五年内聘用到副教授七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降聘至讲师十级岗位,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2.B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3500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5万元;或连续10年发放购房补贴4.5万元/年;或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

  (2)理工类提供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聘用到讲师十级(一般应为科研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享受聘用岗位的绩效工资,五年内学校单列副教授人才指标。

  (4)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须自入校之日起五年内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或者达到各学科参照晋升副教授条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未达到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者,将停发该补贴,并不再进行补助;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者,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3.C类博士按人事代理管理

  (1)聘用到讲师十级岗位,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

  (2)理工类提供3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2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考核管理。自入校之日起试用期12个月。首次聘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首次聘期内应聘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业绩,可随时转为事业编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当年A类博士标准补齐差额。

  七、遴选程序

  按照学校《西安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西邮校人〔2016〕4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初审资格并组织思想政治和业务考察、人事处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高层次人才还须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二级学院或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道德鉴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主要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分区证明、着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等)。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到前核查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

  邮编:710121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29—88166629

  人事科联系人:苏老师 杨老师

  电话:029—88166155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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