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西乡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为保证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关于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的意见》(西组通字〔2019〕71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的办法,为县驻长三角、珠三角招商引资办事处、县政府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党建服务中心、县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县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派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选调计划和范围
(一)为县驻长三角、珠三角招商引资办事处各选派3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我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各选调2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我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
(三)为县党建服务中心、县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各选调3名工作人员;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1名工作人员;为县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选调5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我县财政全额供养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干部身份人员,各学校在岗教师及基层卫生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3.近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上述条件中,涉及时限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在处分期内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新录用(招聘)试用期或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符合选派选调条件的人员,可在西乡县政府网或西乡党建网下载并填写《西乡县2019年公开选派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签名盖章后,方为有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者须携带《西乡县2019年公开选派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岗)位要求的有关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名地点:西乡县人社局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由人社局通知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数需大于选派选调计划数,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岗)位,由公开选派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核减该职(岗)位计划数,其中取消选派选调职(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派选调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根据选派选调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派选调职(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明确考察是否合格。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3.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4.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提出拟选派选调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
对确定为拟选派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选派选调
1.拟选派到招商引资办事处的人员在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培训两周,进一步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培训结束后经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派驻到相应办事处开展工作。
2.其他拟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填写《调动人员审批表》,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八)选派到招商引资办事处人员待遇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待遇不变;
2.每人每年购买一次300元人身意外保险;
3.在办事处工作期间,周末不休息,每月可集中调休;
4.差旅补助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选派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派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整个选派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人社局人事股 6217685
组织部干二股 6215728
附件:
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