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嘉兴考试培训网 2019-10-21 09:32:58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二、选聘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注重学习,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类、建筑类、土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特别优秀者专业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353650991@ qq.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后填写),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个人近1年来工作总结,以及调研文章1-2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嘉兴市发改委对入围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体检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岗位要求等情况,由嘉兴市发改委党组研究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嘉兴市发改委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嘉兴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市发改委党组研究确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2521396、15967393283;联系人:沈芳。
 
  监督电话:83681665、82228947。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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