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人公告

来源:嘉兴考试培训网 2019-10-17 16:32:23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红船干部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是由中共浙江省委主办、省市共建,与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合署办公。
 
  学院主要任务是弘扬红船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与教育。学院办学宗旨是弘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院办学目标是突出国际视野、战略高度、中国定位、浙江品牌,打造不忘初心的政治学院、红船精神的研究学院、新发展理念的知行学院、引领未来的创新学院、世界政党的交流学院。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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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浙江红船干部学院9号楼408室(嘉兴市云东路1129号)。
 
  (2)2019年10月26日(9:00-13:00)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篮球馆。
 
  2.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组织实施(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单项科目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2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红船干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在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并达到相关考核要求,可享受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见附件2)。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浙江红船干部学院网站(http://www.zjhcgbx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591094 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59482228947
 
  浙江红船干部学院
 
  2019年 10月16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及优惠政策及待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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