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成都锦江区面向重庆医科大学等重点高校招聘3人公告

来源:锦江区人民政府 2019-10-16 10:12:29

  成都市锦江区2019年面向重庆医科大学等重点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9“蓉漂”人才荟系列活动总体方案》(成组办〔2019〕30号)关于2019“蓉漂”人才荟系列活动的总体部署及市人社局《关于报送2019“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需求的函》的精神,按照《锦江区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要求,成都市锦江区拟面向重庆医科大学等重点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锦江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普通高等教育2019年、 2020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所获专业和毕业学校名称及资格证书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其中,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9年10月15日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目(www.cdj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19年10月27日—10月31日)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10月31日在重庆医科大学现场报名并行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锦江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本单位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网上报名:2019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考生可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要求)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


  2.现场报名:2019年10月31日重庆医科大学,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考者需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①《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④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2019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网络投递的考生由锦江区人社局进行初审,在重庆医科大学现场报名的考生于10月31日审核,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下一步招聘安排,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经报名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直接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现场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待定,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时间待定),主要采取调取学生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政审后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锦江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最低服务期限5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8-86745457


  举报电话:028-86754052


  附件1.《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锦江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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