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简称嘉兴市农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农科院成立于1956年,是市政府直属从事农业科研与推广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着重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和共性技术问题。
“七五”、“八五”期间连续两次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所,“九五”期间被评为全国标兵研究所。“十一五”再次跻身全国农业百强研究所。“十五”以来,共建起“中科院遗传发育所浙江嘉兴农作物高新技术育种中心”、“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嘉兴科技创新基地”和“浙江大学嘉兴农业与环境资源创新基地”。是浙江省水稻育种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区试站、国家原良种繁育基地的依托单位。
2015年我院为第一完成人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获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1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8年荣获浙江省水稻高产创建工作突出贡献集体。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7个,招聘工作人员7名。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嘉兴市农科院办公楼一楼104室(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公交线路:嘉兴汽车北站乘271、272或273公交车在双桥站下,沿07省道向北步行100米向右转弯到达)。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生态环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农科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jxnk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778004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872537 82228947
点击下载>>>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