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人才引进11人公告
西安邮电大学座落于西安市南郊文化区,占地1500余亩,设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现有在校学生18000余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特别是西北地区信息产业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是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基地、全国首批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高校、西北地区唯一承担亚太电信组织和东盟培训任务的高校。被教育部授予“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被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园林式单位”称号。校党委被中共陕西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省委高教工委授予“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称号。
电子工程学院以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为主要学科领域,以集成电路设计、光通信与光信息技术为特色和优势,在产学研用相结合、支持陕西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作用重要、优势突出。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微电子科学与工程6个本科专业、10个硕士点、2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191人,其中教授23人、博士80余人,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五一奖章获得者、省级优秀教师、陕西省“百人”、陕西省科技新星以及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15人次,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现有陕西省通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工程中心)、陕西省通信片上系统工程中心、陕西省片上系统协同创新中心,信息产业部重点实验室—ASIC设计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2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1个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实验教学平台,3个省级科研平台。学院教师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863”重大专项、国防“973”项目等一大批国家级和陕西省重点科研项目。
电子工程学院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应聘,共谋发展!
一、优秀博士毕业生招聘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工作,治学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博士毕业于知名科研院所或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
2.遴选类别及条件
(1)A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国外期刊可以是通讯作者,国内期刊可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发表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下同)学术论文1篇;或SCI二区2篇;或在SCI三区以上3篇;或ESI高被引前3%。
(2)B类博士: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为二区;或在SCI三区2篇;或在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EI期刊2篇。
(3)C类博士:
达不到A类或B类博士招聘条件,但又属教学科研单位急需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已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试讲效果良好,年龄原则上32岁以下(女性可适当放宽,学院认为有发展潜力者可以适当放宽),为满足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合约制招聘。
(二)招聘岗位
单位 |
学历 |
招聘人数 |
专业需求 |
备注 |
电子工程学院 |
博士 |
11(其中光学工程4人)
|
光学工程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数字信号处理 计算机科学与应用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嵌入式系统 电路与系统 |
联系人:赵老师 |
(三)待遇
1.A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55万元。特别优秀者提供有偿公寓一套,安家费10万元。
(2)理工类提供1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同时享受3年校内副教授七级绩效津贴,超过3年未取得副教授职称者,按实际聘任岗位兑现绩效津贴。
2.B类博士按事业编制管理:
(1)学校连续10年发放3500元/月租(住)房补贴,安家费5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45万元。
(2)理工类提供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并享受校内所聘岗位绩效津贴。
3.C类博士按合约制管理:
(1)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同时聘期内享受校内副教授七级绩效津贴;
(2)聘期内发放3500元/月租(住)房补贴;
(3)可适当报销科研活动费用(论文版面费、国内学术会议等);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考核管理。
?按合约制聘用,聘期三年。与学院、学校签订三方工作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人事关系由学校委托社会机构进行管理,其党团关系可转入学校,亦可申请参加学校工会组织。
?聘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校内职工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参与所在单位教学、科研与公共活动。
④聘期内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得申请长期出国(3个月以上)。
⑤聘期内如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工作协议,停发学校提供的一切待遇。
⑥聘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期内应聘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业绩,可随时转为事业编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当年A类博士标准补齐差额。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学院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道德鉴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主要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分区证明、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等)。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到前核查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9-88166273
招聘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邮编:7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