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计划免疫医务人员36人简章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36名计划免疫医务人员简章
因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免疫医务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计划免疫医务人员 | 36 | 中专及以上 | 医学相关专业 | 护理专业须有执业护士证 |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基础知识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过从医执照;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未满十年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qkfq.com/)、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qjkqrc.com/),点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试报名系统”窗口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23日9:00—5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23日9:00—5月5日20: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23日9:00—5月6日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5月9日9:00—5月10日16: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注: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内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27-84333309、84333312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基础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原则上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告)。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原则上递补一次。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享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0527-88859706
监督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27-88859079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