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训练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人事处 2019-04-23 14: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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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技术岗位招聘简章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责任心强,能够致力于实验室教学科研和建设管理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仪器设备操作技能。


  二、招聘计划

单位

 

招聘工种

研究方向或专业

招聘层次

招聘人数

工程训练中心

刨工、钳工、铣工、磨床

机械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2

数控车、数控铣、加工中心

2

数控冲床、三坐标测量、焊接机器人

2

 

  三、报名方式


  (一)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word版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简历名称格式均为“工程训练中心—毕业院校—学位—姓名”,格式不符合要求者,简历不予接收。


  (二)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学校公布岗位信息,公开招聘。


  (二)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择优聘用。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校同意后,由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劳动合同制聘用管理办法》,所聘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管理:


  (一)学校不接转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负责聘用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代表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手续办理、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等。各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三)聘用人员请假及考勤管理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规定》执行,超出聘用单位审批权限的,报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审批。


  (四)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五)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在职攻读学位、申请离岗研修,原则上聘期内不得调动校内岗位。


  六、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元/月)

基本

工资

岗位

工资

2000

薪级

工资

学历

职称

校龄

大学

研究生

助理

中级

每年50

700

 

1200

900

1500

 

  2.工资调整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与学校其他人员同步调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聘用人员次年薪级工资增加50元/月。


  3.工资发放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由学校按月发放,薪级工资按学历和职称就高执行。绩效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


  (二)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校园一卡通、图书借阅证等,享受学校公共资源。聘用人员不享受学校周转房、集资建房、住房补贴、工会福利和子女入托入学等优惠政策。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老师029-82202312


  庞老师029-82202184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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