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公安局辅警招聘20人公告
为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充实辅警力量,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富锦市户籍的男性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无犯罪记录。直系家族成员无犯罪史,无练习法轮功等邪教史。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身高为1.70米以上。
四、招聘程序
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14日在富锦电视台、富锦政府网、富锦公安网、微信上发布招考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3、 报名地点
富锦市公安局一楼
4、 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填写完整的《2019年富锦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退役士兵复员证、二代身份证、户口(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五张(将姓名打印在照片上)。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复员证、年龄、户籍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复习资料。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和公安基础知识。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考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报名人数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程序。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程序人选。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验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一并进入体验。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富锦政府网、富锦公安网。
(三)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政审人员。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员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有犯罪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参加邪教组织的;有纹身的;有吸毒史的。
3.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四)体检
政审结束后对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15】1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员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富锦政府网站、富锦公安内部网将拟聘用考生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调查属实确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员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准。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录用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辅警聘期原则上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也可解聘或终止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如违反《富锦市公安局辅警(协警)管理办法》的解除聘用。福利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所需服装及单警装备款由市财政承担。招聘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六、有关要求
(一)招考聘用工作全程邀请市委纪检委、市委政法委人员参加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和被招录人员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
监督电话:0454-2355301
0454-2323327
富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