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宿城区中扬镇招聘会计从业人员7人简章

来源: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2018-12-21 16:27:59

  宿城区中扬镇招聘会计从业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7名会计从业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7名会计从业人员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有会计从业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大专学历。


  3、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基层服务、为农村服务、为群众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录程序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到镇财政所(中扬镇人民政府院内东楼二楼,联系电话:13511784929)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照片一张,有从业经验的需由相关单位出具从业证明。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25日(星期六、星期天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招聘计划人数按比例进行核减。


  2、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公示任职。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由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合格的由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2年(首次聘用含试用期),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15150759300 84946123


  附件下载:中扬镇招聘会计从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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