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22人公告

来源:海门人事人才网 2018-12-10 09:21:14

  2018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2名村、社区工作人员,其中男性12名,女性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村、社区工作人员1

村、社区工作人员2

招聘人数

12

10

专业要求

不限

不限

性别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要求

详见招聘条件


  村、社区工作人员1、2岗位按性别分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门市户籍;


  (二)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农村、社区工作,愿意扎根基层,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下午5:00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填写《2018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电子文档附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党员证明等图片证明材料(党员证明须盖有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和上级党(工)委印章)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的标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岗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各岗位考试情况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在达到应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3: 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2张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量化加分


  开发区成立量化加分考核工作组,资格复审同时,由工作组根据以下条件量化加分:


  1.是中共党员的,加1分。


  2.是退伍军人的,加1分;在部队获三等功的,每次加1分;获优秀士兵的,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3.满3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加3分。


  4.满2年会计从业经历的,加2分。


  5.获得地方县级及以上奖励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上述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30%+面试*70%+量化加分。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律不予录用。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形成相应意见。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讨论,讨论通过后给予录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本人应在7天内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逾期未解除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岗位待遇


  所有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按开发区村、社区一般工作人员考核要求享受待遇,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海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待遇。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转正,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录用资格。


  六、本《招聘公告》由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28804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288180


  备注:为便于联络,请报名人员加入开发区招聘群(QQ号:317549357),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情况。


  附件下载:2018年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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