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卫计系统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44人公告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2018-12-03 10:06:38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卫计系统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招聘全日制大学医学类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关于潮安区卫计系统招聘全日制大学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请示》(安卫[2018]63号)和《关于同意潮安区卫计系统招聘全日制大学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复函》(安府办函[2018]267号)文件精神,按照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印发〈潮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府[2011]5号)和潮州市人社局、卫计局、编办联合下发《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11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18年12月16日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招聘全日制大学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广东省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六所高等院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共4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9:00-13:00
2、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1号)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必须于2018年12月16日13:00前填写《潮州市潮安区卫计系统招聘全日制大学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按“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毕业学校”的格式;邮件附件请按“岗位代码+姓名+XXXX(材料)”的格式命名, 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必须于2018年12月16日13:00前到达上述招聘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报名表(按填写的邮件报名表附件2打印,须附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校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
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承诺:若被确定为考核对象,不主动放弃考核资格;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主动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以及不主动放弃体检、政审考察、聘用资格。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其后3年内不得再报考潮州市潮安区事业单位招聘的处理。
五、考核办法
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和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核对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进行。直接考核时间、地点拟于2018年12月16日现场招聘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考核对象参加考核时需带身份证和报名表。
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服务期5年,5年内不得调动。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工作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体检事项由潮安区卫计局会同潮安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潮安区卫计局及属下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聘用和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使用编制手续。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68-5816380)
附件: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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