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面向市内选调事业单位职员8人公告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 2018-11-26 09:23:59
  福城街道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公告
 
  为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力量,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决定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管理九级职员7名,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员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职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11月23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相关资格条件均截止至2018年11月23日);
 
  6、聘用试用期满且已转正;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处分或政纪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福城街道办事处官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5日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email protected],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电话:21005349。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
 
  (3)公开选调职员报名信息简表(详见附件4)
 
  (4)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审批(备案)表;
 
  (5)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需提供);
 
  (7)工作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对选调基本条件及岗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报考者考试事宜。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资格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2、拟选调1人的岗位,如果通过岗位资格初审不足2人的,由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天之内确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如取消的,由单位及时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1、笔试。将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照拟选调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未达到1:5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均为60分。在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人员中(笔试及面试成绩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选调),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将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按照考试成绩、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考察
 
  1、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由单位确定是否进行人员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
 
  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提交党工委会议确定选调人选。
 
  (九)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十)办理聘用事项
 
  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十一)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2、经公开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个人养老保障方式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4下载
 
  附件1:福城街道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福城街道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福城街道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职员报名信息简表.xls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