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嘉善县教育局招聘教师58人公告
根据嘉善教育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嘉善县部分学校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非师范类专业要求见附件2;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专业要求见附件3)和学历等要求。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具体条件
1.中小学教师(除音、体、美教师外)
(1)列入国家原“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高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19届文理一类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普通高校2019届文理一类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限浙江籍生源):
①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5)普通高校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限浙江籍生源):
①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2.中小学体育、美术、音乐教师
(1)列入国家原“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高校2019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学校(除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体育、美术教师限浙江籍生源)
3.幼儿园教师(限浙江籍生源)
普通高校2019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4.中职学校专业教师
(1)普通高校2019届职业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除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外)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考点安排
由教育局组织成立招聘工作组分赴两所高校进行现场招聘,每所高校将作为一个考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前来应聘。应聘日上午报名,下午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以招考时间为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考点中已招满,下一考点将不再推出。学前教育考点安排在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不设考点。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浙江师范大学(23号楼103、105室)
(2)2018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1号楼103、104、105、107、109)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4),本人简历一份;
(2)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属文理一类专业的,以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以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问答和说课、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政务公开”栏目:http://open.jiashan.gov.cn/web1/site/,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19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四、监督和联系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善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9102615或89102539。联系人:邹老师、沈老师。
4.监督投拆电话:0573-89102150
嘉善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