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安蓝田县林业局招录森林公安辅警20人公告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8-10-11 15:25:03
蓝田县林业局面向社会招录森林公安辅警人员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大秦岭地区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弥补森林公安警力不足,防范和减少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经报蓝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公安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及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录名额
在全县范围内招录森林公安辅警20名,均为男性。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公安事业。
2、蓝田县常住户口,年龄在18至30岁(截止2018年10月1日)之间。
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及有符合公安工作特殊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4、退役的优秀士兵或在服役期间立过三等功以上军功的、有车辆驾驶证技能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身高在1.7米以上(退伍士兵放宽至1.68米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录取或聘用:
(1)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6)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森林公安工作的。
四、工资及待遇
森林公安辅警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保障,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即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
五、招录程序
(一)公告:在蓝田县广播电视台进行滚动播出和刊登招录公告,在各派出所辖区张贴招录公告。
(二)报名: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报名地点:蓝田县林业局三楼第四办公室
有关要求: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报名表。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时事政治及综合能力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聘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部分科目的体检,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按照部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主要测试: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招录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七)录取:根据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及体能测试成绩,由招录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讨论后,按职位数与人选数1:1的比例,确定招录人员名单。
(八)培训: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森林公安分局组织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试用期(3个月)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续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规定
(一)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聘用合同后,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752110
蓝田县林业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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